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创新乡村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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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基层治理压力加大,尤其是在农村。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创新基层社区治理工作,弘扬南海“敢为人先”精神,集自治、法治、德治于一体,有效运用村规民约,细化自治管理体制,使农村综合治理工作能够有章可循。
近年来,大理镇城乡协调局发现,农村综合治理中相关管理制度分散,用于解决农村问题的制度规定不够准确,不利于农村治理的发展。面对这些问题,大理镇积极推进社区管理体制的整合,优化和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管理体制,建立原有的口头农村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规范,变人治为法治,让老百姓有章可循。
丰池社区党委书记、主任、经济协会会长陈维津表示,村规民约的制定有效弥补了社区管理的不足,约束和完善了村民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村规民约实施以来,群众的意识提高了,群众不再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而是按照村规民约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此外,凤池社区还利用村规民约来控制停车问题,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自治管理体制的建立是在政府指导下的、群众参与的、因地制宜的适合社区发展的制度。据李东社区党委副书记周辉介绍,李东社区自治管理体制的制定是在大理镇纪委的指导下,在城乡协调局的协调领导下,由社区“两个委员会(党委、居委会)”共同制定的,18岁以上的居民参加了投票。
据了解,李东社区是目前大理镇唯一的文明村,各方面的建设和管理都是按照城市发展的高标准进行规划的,旨在实现高品质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结合。自治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社区的综合管理按规定运行。李通通过自治管理体制,对社区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经济学会的八位会长进行统一管理,并实施绩效考核,使其更加重视对村民的管理,提高管理层的服务能力。
大理镇党委委员曹迎军认为,社会管理创新具有以党建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核心、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特点。围绕“三心”做一些行动和举措,率先实施,即创新。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相协调,服务是软手段,管理是硬手段。只有一软一硬才能搞好农村治理。
大理镇实施社区制度整合以来,社区因地制宜,以政府为主导,利用民主决策机制制定村规民约和自治管理制度,使社区管理有章可循,工作更加细致,增强了社区对社区治理工作的理解和认知。同时,它也促进人们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自己的形象,倡导一种新的农村文明趋势。(赖群英,李克平)
编辑:叶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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