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化工集团原总经理受审:曾哭穷获50万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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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焕宇
“贿赂”与“借款”之争
广化集团前总经理徐玉玉被控受贿100多万元
徐焕宇
曾在教育、政府、科研等部门工作,是广州冶金系统十大杰出青年之一。曾任广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广州有色金属集团副总经理、广州铝厂董事长、广州橡胶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化工集团总经理。2014年1月10日,许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日被逮捕。
买房、炒股、送孩子出国、去香港生孩子...对于官员来说,这些是最忌讳的词语,最终导致了医生主管的下台。昨日,广州化工集团原总经理许(局级)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他被指控受贿的100多万元中,40万元是“贷款”或“贿赂”。最后,许对认罪,并表示“要负责任地接受处罚”。
起诉
贿赂主要涉及工程建设
昨日,检方对许提出四项指控,罪名是受贿总额超过150万元,涉及两个职位:广汽集团老板和化工集团总经理。
2004年10月至2013年12月,许担任广州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橡胶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广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集团)总经理,为郑谋文、雷、李默魁、郑默松(另行处理)四位业务人员谋取利益,前后收受贿赂128.5万元。
许从2005年开始接受第一笔贿赂,而2012年前后出现了大量贿赂,大多与工程建设有关。
细节
有人会在他们哭穷的时候寄钱
最大的贿赂来自李谋魁。根据李谋奎的供述,2006年以来,为了配合橡胶集团,他不得不得到许的支持,因此向他行贿20万元。许调到化工集团后,李某某又给了他40万元。徐的儿子出国留学,李赚了5万元。
有证据表明,许近年与前妻离婚,他的大部分钱都给了她。他差点没出去。后来,他和新女友买了一栋房子。在一次聚会上,许向工程师雷表达了自己的苦恼,他很快就出了50万元。
2012年,许的女友怀孕赴港生子,行贿人郑默松支付了10多万元的中介费。之后,这些人在工程上得到了许的重视。
目前,许已主动返还赃物91万元。
忏悔
你犯了错误应该受到惩罚
昨天上午,许一进法院,就不断地在旁听席上寻找熟人。五十多岁了,我的头发变白了。虽然对这次审判有轻微的托辞,许基本上认罪了。在最后的展示阶段,他几乎哭了。
他说:“我已经工作了30多年,只有通过努力工作和组织的信任培养,我才得以担任管理职务。”我想我出生在一个好家庭。这么多年来,我的父母从来没有问过我的工资是多少,只是问我的工作怎么样。我以为对名利无动于衷是我的人生追求,但今天,我意识到我的心并不那么纯洁和高尚。我是一个男人,我必须承担责任,如果我犯了错误,我应该受到惩罚。”
这个案子将在另一天宣布。
辩论的焦点
写了一张借据,但不打算偿还
40万元的买价是贿赂吗?
昨天,被告律师在法庭上对雷受贿50万元及其他贿赂行为提出异议,称证据不足。然而,审判的焦点是李谋奎给的40万元。如何描述它?
许说,2011年,他看中了花都的一栋联排别墅,想买下来给父母养老。由于手头资金短缺,他找李谋奎谈了谈,并写了一张借据。离婚时,如果股票没有兑现,将由前妻根据协议偿还。前妻的解释证明她借钱买房,但她认为许应该还钱。
但是,许在调查阶段对的供词很不利。他说他曾经帮李谋奎赚了一大笔钱,觉得不还钱是可以理解的。此外,李谋奎还表示,他没有回国的计划。
公诉机关指出,这笔钱是在许被害后才归还的,贷款是以受贿罪的名义。该案件没有在法庭上宣布。
环
反腐了半年多
今年4月,广州市检察院宣布,徐是今年第一季度被调查的局级干部之一。与此同时,原广州燃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原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邱春雷也相继倒下。目前,这三起案件都没有得到审理。
广州市纪委表示,今年被调查的局级干部包括番禺区副区长龚、、广州市合作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崔。目前,他们还没有进入法律程序。
延长
腐败官员通常会竭尽全力
以“借”为挡箭牌收受贿赂
就徐玉玉而言,借贷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公诉人情绪激动地说:“如果你可以说你可以借钱,那么接受贿赂、避免犯罪不是太容易了吗?”
诚然,看看近年来审理的腐败官员案件,许多人会在法庭上做最后的努力,称“贿赂”为“借款”,这成为避免重罚的“法宝”。然而,无论贷款开始时多么顺利,理由多么合理,一旦进入司法程序,这将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案例1
广东广信国际集团房地产公司前副总经理陈建伟:帮助他人借钱被视为贿赂
陈建真被指控收受最高500万元的贿赂。1997年,广州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副董事长何某需要资金,向陈建真借钱。陈建真向别人借了1000万元,并同意偿还贷款一个月。他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陈建真忍不住不断受到催促和压力,向老板借了500万元来填补缺口。在审判期间,陈建真辩称,这笔钱属于保证金,或投资款,不能视为贿赂。尽管这笔钱没有落入陈建真个人手中,但法院认为,陈建真从未与他人就这笔钱的性质和偿还达成一致,这实际上是一笔贿赂。
案例2
广州供电局原职工罗某:借名之名,被调查录用
今年5月,广州供电局前工作人员罗某被控受贿300多万元。罗某出身贫寒,靠自己的努力一路攀升,在接受贿赂时极其谨慎,主动归还了一张80万元的银行卡。
行贿者不愿意,又给了30万元。罗知道对方在寄钱,又怕出事,就开了一张借条。2011年,一位企业主花了171万元给他买了一家店铺,罗利用了这笔租金。后来,我听说纪委的人很紧,就和罗迅速地编了一张借据。然而,当他被带走接受调查时,他承认“通过借款受贿”。在法庭上,他也承认了。
案例3
原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谢鹏飞:涉及贿赂1700万,借款100万
去年年底,检方指控谢鹏飞在任期间受贿1700多万元,犯有20项罪行。谢鹏飞承认了大部分指控,但表示其中一些是红包和礼物,其中100万元纯粹是贷款。这一辩护最终被驳回。
案例4
广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许:让人们帮“女朋友”买房,说这是贷款
在许一案中,他洗刷掉了43万元的贿赂。2009年,许告诉与他有婚外情的王,他“女朋友”的儿子想买房子,两人的差价是43万元。王决定给钱。后来,许没有把钱给女朋友。当他听到坏消息时,他还钱了。虽然许在庭审中辩称这是一笔贷款,但法官拒绝接受。
案例5
白云区城市投资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彭华昌:借款买房减记债务,免于处罚
彭华昌被控利用几个建设项目收受贿赂,金额超过600万元,他对其中一个项目提出异议,金额为50万元。这位嗜赌如命的官员坦率地说,他从妻子或其他人的业务需要中“借”了180多万元,但工程承包商陆某的50万元实际上是用来买房的,而且还有债务。这张借据让他省了一步,但法院拒绝了其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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