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因骑自行车挤压女性胸部和臀部后卷入强迫猥亵一夜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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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男子利用妇女骑车或走路的机会,伸出他的猪手,迅速抓住受害者的胸部和臀部,仅在一个晚上就对三名妇女实施了猥亵行为。
12月2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迫猥亵罪,日前法院依法批准将其逮捕。
金山区检察院表示,2019年9月23日21时左右,警方接到报案。受害者余女士说,当她在路上跑的时候,一个陌生男人骑在她身后的一辆电瓶车上,在她还没准备好的时候掐了她的屁股。在她注意到这一点后,这个男人骑自行车迅速离开了现场。随后,警方进行了调查,并通过监控迅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
事发当晚还有三名女性。
经过调查,张牟某是酒后坐电瓶车回家的。在路上,她第一次见到了在路上奔跑的余女士。她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臀部,在没有对方保护的情况下迅速逃离了现场。
后来,张牟某在某个路口骑着电瓶车到了斑马线。他遇见了骑自行车的尹女士。当她和尹一起开车时,她突然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胸部。张某在不知所措的情况下迅速逃离现场。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王女士身上。在驾驶电瓶车时,张牟某遇到了正在行走的王女士,并迅速抓住了受害者的胸部。
第二天,警察在张某的住处逮捕了他。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女被害人骑自行车或走路的机会,在公共场所对多名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强制猥亵罪。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
检察机关表示,中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任何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利用妇女驾驶电瓶车、走路等机会,利用受害者无力反抗的情况,对三名女性受害者实施猥亵行为,这是强制性的,构成了强制性猥亵行为罪。
负责的检察官说,面对骗子们的淫荡行为,许多女性出于各种原因选择保持沉默,这反而鼓励了犯罪分子变得傲慢。第一次行动成功后,他们可能会更加肆无忌惮,长时间多次犯罪。检察官提醒说,当遇到性狂热者和骗子时,他们绝不能忍气吞声。为了避免伤害自己和更多的女性同胞,她们必须及时勇敢地报警,尽快将罪犯绳之以法。
标题:三名男子因骑自行车挤压女性胸部和臀部后卷入强迫猥亵一夜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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