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用公司50万奖励给女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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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迷恋网络平台上的女主播。丁(音译)经营着一家酒店,不管自己的房间如何,他花光了所有积蓄,并从母公司给了女主播50万元的租金。结果,不仅婚姻结束了,而且他还因挪用公款被判了两年。
被告丁某在其亲属黄某经营的一家公司工作,经营该公司拥有的一家酒店。2017年11月,丁意外接触到网上虎牙直播平台。他有一个妻子和一个女儿,并且迷恋着站台上的女主播。为了赢得他的好感,丁某通过平台奖励了他,从最初的几十元到后来的几万或几万元。花光个人积蓄后,丁仍不肯罢休。巧合的是,他管理的酒店不得不支付租金。他伪造微信聊天记录,假装是出租方的会计,并向母公司谎称出租方的公共账户有问题,需要将钱转到出租方的私人账户。
随后,母公司将租金50万元转到丁提供的银行卡上。丁某没有把钱付给出租人,而是一个接一个地给了女主播。为了避免嫌疑,他将前一年的租金收据更改为2017年12月的收据。2018年4月,丁贪污公司财产被揭露。事件发生后,他和妻子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被告人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的大量财产,构成侵占罪。由于丁某自首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因贪污罪被责令退还非法所得50万元。
标题:男子盗用公司50万奖励给女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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