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如何加强?七部门发文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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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科技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以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率为目标,着力增加农业科技服务有效供给,加强供求联系。 加快建设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一个开放、竞争、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了生产、教育、科研的深度融合,为深化农业供给体制改革,促进农业优质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打赢反贫困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
长期以来,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促进农业发展和创新驱动型农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农业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科技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供求关系不畅等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难以适应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在此基础上,科技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意见》,明确了明确职能、明确定位、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开放合作、多元化住宿、重心下沉、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
《意见》从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创新、强化高校和科研院所服务功能、拓展市场化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分别明确了相关任务的领导部门和完成时限。
为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创新,《意见》指出,要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绿色增产、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等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的示范和推广,提升服务扶贫和防控重大疫情、突发性灾害的能力。同时,要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服务水平,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机制,如全面落实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完善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建立与评价结果挂钩的资金支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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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服务职能."《意见》提出,要充分释放高校和科研院所为农业科技服务的动能,把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性作为学科评估、人才评估等各项评估和项目资助的重要依据。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推广小型科技机构、专家大院、医院(学校)等创新服务模式。
关于拓展市场化的社会化科技服务,《意见》要求提高供销合作社的科技服务能力,鼓励“农业资源+技术服务”的推广模式,探索供销合作社的评价机制。此外,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鼓励企业牵头组织各种产学研联盟开发和承接先进、适用、绿色技术的转化,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特点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动机制,探索和推进“技术与材料结合”、“技术托管”等创新服务模式。
为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综合集成能力,《意见》还提出了加强县级科技服务协调、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科技服务载体和平台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水平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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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的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要提高科技创新的供给能力,加强多元化的金融支持。例如,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对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领域的支持,优化国家农业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努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推进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顶层设计和综合部署,形成系列、标准化、高质量的农业科技成果包,有效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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