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作人员误操作导致存款翻了16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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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苏州地区法院清水法庭开庭审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因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数百元存款被误存入数万元。
今年8月,郝去苏州一家银行存钱。当班银行员工李某不慎将300元存款金额转入49000元,导致郝银行卡金额增加48700元。直到下班交接,李某才发现自己的错误导致账目不一致。他急忙与郝某联系,要求退还余款。郝某认为,他的朋友已经还款,并已归还信用卡。他无法立即归还。至于银行规定,李某别无选择,只能自己垫付4.87万元。
在审判过程中,法官认为郝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不当得利条款,并向被告郝某解释了法律原则,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之后,法官给了被告郝某一个感性合理的解释。最后,被告郝某意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并承诺分期偿还欠款。李某还就其在法庭上的工作失误向郝某道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当得利纠纷得以解决。
提示:不当得利是指一种没有法律依据,在获取利益的同时使他人遭受损失的法律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他人没有法律依据而获得不当利益的,遭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郝因韩的过错,无故收取人民币48700元。银行的损失与郝的收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标题:银行工作人员误操作导致存款翻了16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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